好家伙,这事儿吧,就跟往一锅滚油里扔了块冰一样,瞬间就炸了。
上海那个姓孔的大学生,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附体,愣是干了件咱们这些凡人心里痒痒了一万年,却只敢在梦里干的事儿——他,网购了一把几块钱还包邮的“通用钥匙”,悄咪咪地,把小区里100多台电梯广告的电源,给掐了。
电梯门一开,整个世界,清净了。
那一刻,我猜他心里想的绝不是什么“行为艺术”(这是他后来对着镜头说的,给自己的课程作业一个交代),而是“tmd,终于没人对着我耳朵喊‘xx家纺,给您五星级的睡眠’了!”
这画面,简直就是爽文男主附体,妥妥的都市传说开篇。
视频一上网,评论区直接变成了大型夸夸群现场,“当代鲁智深,拔广告以儆效尤”、“我的互联网嘴替,求同款钥匙链接!”
爽劲儿还没过三秒,气氛急转直下。
一帮西装革履的律师大哥,排着队出来敲黑板了。
说小伙子你这操作,看着解气,实际上已经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了。
往小了说,你这是民事侵权,动了人家物业和广告公司的蛋糕;往大了说,你那一下要是按重点儿了,把屏幕给整报废了,价格一超过5000块,对不起,刑法伺候,“故意毁坏财物罪”了解一下?
要是法官觉得你纯属手痒,性质恶劣,那“寻衅滋事”这顶大帽子扣下来,可就不是赔钱能了事的了。
你看,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么操蛋。
前一秒你还是为民除害的“电梯侠”,后一秒就可能成了“法制在线”的主人公。
这剧情反转的,比坐过山车还刺激。
但咱话说回来,这事儿能炸,压根就不是因为一个大学生有多叛逆。
他那把小小的钥匙,捅破的根本就不是那个塑料锁孔,而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常年憋在心里,那层名叫“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厚脸皮。
我们为啥会对一个可能违法的行为,产生这么大的共鸣?
废话,因为我们天天都在被“合法伤害”啊!
那个一平米不到的铁盒子里,你被动地接受着一场长达30秒甚至更久的“视觉和听觉的双重PUA”。
你逃不掉,躲不开,甚至连翻个白眼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被镜面反射的另一个广告屏捕捉到。
你的时间和注意力,就这么被明码标价地卖掉了,而你,连个说“不”的权利都没有。
最骚的操作是,这一切还都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
物业和广告公司一合计,合同一签,白花花的银子进账,留下我们这些掏了真金白银买房的业主,每天忍受这场“免费”的噪音污染。
这叫什么?
这就叫“我的地盘我做不了主”。
所以,孔同学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他或许在法律程序上不够严谨,但他精准地抓住了这个社会情绪的G点,用一种近乎原始的“物理外挂”,对这种无孔不入的商业入侵,投下了一张反对票。
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题了。
它像一面哈哈镜,照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荒诞:资本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入我们的私人空间,而我们反抗的唯一方式,竟然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
这背后,是个人权利和商业利益的博弈,是普通民众积压已久的情绪,和那套看似公正却偶有滞后的规则之间的猛烈碰撞。
说到底,没人天生讨厌广告。
一个有创意的广告,比如当年那个“没人上我的车,因为我上了沃……”咳咳,一个能打动人心的广告,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我们烦的,是那些毫无审美、只会用复读机模式对你进行精神轰炸的“信息牛皮癣”。
所以啊,这把“通用钥匙”关掉的,是100多个恼人的屏幕;它打开的,却是一个让所有人不得不重新审视“公共空间边界”的话匣子。
孔同学这一按,可能把自己按进了麻烦里,但也确实把一个长期被“默许”的潜规则,给掀到了桌面上。
现在,轮到那些广告商和物业头疼了。
是把锁换得更高级点,还是认真想想,怎么才能用一种更体面的方式,站着把钱挣了?
屏幕前的你,明天走进电梯,当那个熟悉的广告再次响起时,你又会想点啥呢?
来,评论区交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