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舆论场上反复被提及的“七处”——琉球(冲绳)、库页岛、海参崴(符拉迪沃斯托克)、外蒙古、唐努乌梁海(今俄罗斯图瓦共和国)、藏南、南沙群岛——看似共同指向“历史失地”,实则性质迥异:有的是昔日藩属而非主权,有的是近代条约形成的法定边界,还有的是至今处于现实争议与管控之中。
把不同法理和现实状态混为一谈,容易在民间形成“情绪正确但事实不准”的误读。
在统一台湾之后,以上七处究竟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必须收复”,又有多少在国际法和现实政治框架下已不具可行性?
历史与法理:从藩属到边界,哪些已定局,哪些仍存争议
先说琉球。
琉球王国长期向明清朝贡,但其主权并未并入中国版图;1609年后即受日本萨摩藩实质控制,1879年被日本废国置县成为冲绳县,二战后由美占领,1972年“返还日本”,这一地位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
将藩属关系等同于现代主权并不成立。
权威历史资料均指出,1879年的吞并是日本近代国家扩张的一部分,而非从中国“割让”。
库页岛(萨哈林)更需厘清。
近代以前清廷并未对库页岛实施持续有效的国家管辖,19世纪中叶后俄日围绕该岛博弈:1855年《下田条约》俄日共管,1875年俄以千岛群岛换取全岛,1905年《朴茨茅斯条约》南北分治,1945年苏联接收南萨哈林并实际控制全岛,战后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放弃对萨哈林南部的权利主张。
无论从近代条约链条还是二战后格局看,“库页岛是我固有领土”的说法缺乏可靠法理支撑。
海参崴的历史痛感最强,但边界同样由条约确定。
1858年《瑷珲条约》与1860年《北京条约》使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今滨海边疆区,含海参崴)归俄,俄罗斯其后在1860年正式建点,确立对该地的有效统治。
此后虽有个别军政行动在当地短暂停留,但未改变条约形成的疆界。
把握情绪之外,也要承认近代“黑龙江—乌苏里”边界是被条约锁死的地缘现实。
外蒙古与唐努乌梁海则属于主权更替与国际承认的范畴。
外蒙古在苏联主导下于1945年举行公投,随后在1946年获中华民国政府承认独立,1961年加入联合国,至此其独立地位在国际社会定型。
唐努乌梁海更早于1944年并入苏联,后为俄罗斯联邦图瓦共和国。
今天讨论“收复”,实际上是要推翻既有国际承认与现行边界,这不仅不现实,也与我国长期主张的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相冲突。
现实博弈:藏南与南沙,两条最前沿的地缘线
与前述几处“历史定局”不同,藏南与南沙是当下仍在进行的边界与海洋权益博弈。
其一,藏南(印方称“阿鲁纳恰尔邦”)争议源自1914年英印与西藏地方签署的“西姆拉会议”及其“麦克马洪线”,中方未予承认,双方边界迄未划定。
2024年以来,中印在边境管控上达成新的巡逻与脱离接触安排,紧张度有所下降,但立场并未改变:印方重申“阿邦是印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强调“藏南(‘藏南/Zangnan’)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美国亦公开表态承认印方立场,使问题更复杂化。
短期看,双方更可能沿着“管控优先、存异对话”的路径推进,而非以“归属一锤定音”收场。
其二,南沙群岛争议涉及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台湾地区等多方,兼具岛礁主权、海域划界与航行通行三重维度。
到2024年,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在南沙经营七处前沿据点(永暑、渚碧、美济、华阳、赤瓜、嘉禾、南薰),并形成机场、码头等要件,越方在约50处有设施,菲方控制9处,马方5处,台方1处。
2025年黄岩岛周边摩擦持续并出现“自然保护区”与执法“管控措施”等新动向,周边国家与域外力量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对中国而言,南沙是最具现实推进空间但也最可能引发外部联动风险的方向。
更重要的是,南海法律与舆论战此起彼伏。
菲律宾屡引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决作为舆论武器,中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并以历史权利与有效管辖为依据反驳。
未来走向很大程度取决于前线态势、地区规则谈判(“南海行为准则”)以及中菲双边的危机管理能力。
战略算术:统一台湾之后,“收复七处”的现实路径与成本收益
统一台湾若成事实,中国的第一岛链突破、近海防御纵深、关键海峡控制力都会发生结构性变化,这确实会反过来影响对南海、对中印边界的总体把握。
不过,把“统一台湾”当作“七处皆可一并收复”的起点,是对国际法、国际关系与对外战略的误解。
从法理和国际承认看,外蒙古已经是主权国家、联合国成员,唐努乌梁海是俄罗斯联邦主体,琉球/冲绳为日本一体化行政区域,海参崴与滨海边疆区、以及黑龙江—乌苏里以东的条约边界均属近代国际条约与当代现实共同塑造的疆线。
要在这些方向推动“收复”,意味着对既有边界体系进行根本性重构,风险与代价远超可控范围,也与我国长期主张的边界问题“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政策相悖。
理性选择是以史为鉴、以法为绳:重述不平等条约史实以涵养国民记忆,同时以互利互惠与区域合作把历史创伤转化为地缘机会,而不是追求零和的“版图复原”。
与之相对,南沙与藏南的“现实议题”需要差异化推进。
南沙方向,可在“维权维稳并重”的框架下,继续做三件事:第一,巩固现状并增强前线点位的可持续供给与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第二,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务实合作,例如渔业资源管理、珊瑚生态修复、反偷捕执法等,降低对抗烈度,同时与东盟加速“准则”文本谈判;第三,针对个别焦点海域(如黄岩岛、仁爱礁)建立最低限度的危机预防与沟通机制,避免擦枪走火牵动大国介入。
以上路径与近期各方在黄岩岛周边的互动与反制相互映照,显示“渐进固权、规则塑造”的现实性。
藏南方向,最关键的是“把控节奏、巩固共识、推进脱离接触与巡逻秩序化”。
2024年以来的巡逻安排与2025年的外交表述,虽未触及主权实质,但确实降低了摩擦频率,说明危机管理仍有空间。
短中期内,以军事手段“改变现状”将触发地区与域外连锁反应;相反,把注意力集中在边境基础设施通达性、边民生计改善与口岸合作,有助于在不牺牲立场的前提下增加谈判筹码。
至于琉球、库页岛、海参崴、外蒙古、唐努乌梁海,最务实的路线是“历史阐释+经贸文化+地方合作”。
比如围绕近代东亚海域网络的学术合作、港口与旅游互联互通、跨境文旅与展会,既不妥协立场,又避免陷入零和冲突逻辑。
此类“软联通”的长期收益,往往比短促而昂贵的地缘对撞更大。
统一台湾后的战略腾挪,应优先投向能够增厚综合国力、改善外部环境的方向,而不是在既定边界上消耗国力。
这“七处”之中,真正具有可操作空间、且与国家现实战略最密切的,是南沙群岛若干焦点海域与中印边界个别敏感区段;其余多属历史遗憾与情感诉求,已被条约、国际承认与现实格局长期固化。
统一台湾能改变我国海上与周边态势的“力学条件”,但不能也不应被视为“版图清零”的起点。
更稳妥的国家路线,是在坚守主权立场的同时,以规则塑造、经略海权与危机管控赢得时间与空间,把综合国力与区域秩序建设当作“最大公约数”,而非把“收复七处”当作短期清单去逐一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