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日报社登报挂失
近日,贵港日报社发布重要公告,就部分证件、票据及法律文书遗失事宜进行统一登报声明。因个人或单位在日常事务中不慎遗失相关文件,为避免被他人冒用或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通过本社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挂失声明。
本次登报挂失内容涵盖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驾驶证、发票、合同章、财务章等多种重要证件与印章。所有声明均经核实后刊登,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社会各界相关文件已作废,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其中,市民张某因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于2023年10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补办,现依规通过本报声明原证件作废。另有多家企业反映公章或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如贵港市宏达建材有限公司声明其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91450800XXXXXX)遗失,自登报之日起作废;贵港市仁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亦声明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遗失,正在补办中。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及企业主体,一旦发现重要证件或印章丢失,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及时通过正规媒体进行登报挂失,以降低法律风险。登报挂失不仅是法定程序要求,更是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
贵港日报社作为本地权威新闻媒体,长期承担着政务信息发布与公共服务职能,将继续秉持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为广大市民和企业提供高效、合规的登报服务。后续挂失声明将持续刊登,确保信息传达无遗漏。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密切关注此类公告,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失效证件从事非法活动。对于冒用他人证件或伪造文书的行为,本报将配合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